招募資料及條件
 

★開設計劃
教學中心開設計畫分三階段進行。

第一階段為「評估期」,整合教育理念相同之經營者填妥「新設教學中心意向評估表」,經教學總部就各區域進行商圈審核評估,將合適之加盟對象安排信用徵信後,邀請有意願者參加招募說明會或進行個別面談,針對本教學系統營運及合作細節進行解說。經過雙方溝通、洽談達成共識後,完成簽約。

第二階段為「籌備期」,本階段工作主要為協助教學中心開設及人員教育訓練。
第三階段為「營運期」,此階段將配合教學中心招生及實際營運提供支援及指導。


★ 對象
1. 具愛心、耐心
2. 具文教類經營管理經驗
3. 喜愛文化音樂藝術及熱愛兒童教育工作
4. 能認同本教學系統之經營及教學理念,並配合教學總部輔導

★開設條件
1. 教室空間建材及樓高須符合當地立案需求
2. 合約簽訂時支付總部權利金,五年為期
3. 教室條件:
空間挑高至少 2米9 (隔音需求)
裝璜後實際坪數:
規格一:坪數55坪
規格二:坪數70坪
規格三:坪數100坪
4. 樂器配備(向教學總部統一訂購)
5. 學費分配比例:教學中心須按月支付一定比例之顧問管理費

★總部的支援
1. 師資招考、培訓、分發、管理及發薪
2. 教材由教學總部開發編輯和印製,教學中心經營者須依價向教學總部訂購後轉售學生
3. 教學中心籌設與經營KNOW-HOW
4. 教學中心整體形象CIS
5. 主任及行政人員培訓
6. 開幕協助
7. 教學中心營運輔導
8. 區域性行銷策略輔導
9. 招生策略輔導
10. 每月全國主任會議

★教學中心權利義務
1. 需接受教學總部指導並依循教學總部之經營管理模式
2. 取得並執行教學總部之CI標準,籌設條件,與整套標準化作業模式
3. 參加定期會議、在職訓練課程及研習會
4. 教學中心經營者需於簽約之初支付定額之授權使用費,並在正式招生營運後按月支付固定比例之顧問管理費。

  開辦流程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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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教學總部 | 地址: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0號6F | 電話:(02)2890-8611 | 傳真:(02)2890-86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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